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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超300亩,长丰这4宗居住用地拟出让,具体位置在……
注意啦,注意啦!
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决定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位置,出让用途如何,
小编带你一起去看看!
CF202105号地块
CF202105号地块位于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以东,城北公园以南,规划用途为居住,土地面积90.71亩,1<容积率≤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25%。
CF202106号地块
CF202106号地块位于长丰县水湖镇,罗塘路以东,一环路以南,规划用途为居住,土地面积53.28亩,1<容积率≤1.8 绿地率≥40% 建筑密度≤20%。
CF202107号地块
CF202107号地块位于长丰县双墩镇,谯城路以西,汤都路以南,规划用途为居住,土地面积103.12亩,1<容积率≤1.8 绿地率≥40% 建筑密度≤22%。
CF202108号地块
CF202108号地块位于长丰县双墩镇,明王台路以北,凤麟路以东,规划用途为居住,土地面积69.96亩,1<容积率≤1.8 绿地率≥40% 建筑密度≤22%。
根据出让公告可知,CF202105号、CF202106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所6班幼儿园。
CF202107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出让地块外一所18班幼儿园和一处公园。公园内应考虑建设室外体育活动场地。
CF202108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1座9班幼儿园。
竞得人须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
8个月内开工建设,
CF202105号、CF202107号2年内竣工。
CF202106号、CF202108号1年内竣工,
涉及有高层(18层以上)建筑的,
可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
关于各地块后续规划建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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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总面积超300亩,长丰这4宗居住用地拟出让,具体位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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