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不公平说“不”!济南整治医疗美容行业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
记者 李培乐 通讯员 胡艺萌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暨“你提我点”活动行政指导活动。
活动中,宣贯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背景、具体条款、推行意义等内容,针对“你提我点”活动中征集和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中排查的医疗美容行业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对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集中现场指导,引导医疗美容机构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与消费者签约、诚信履约。活动现场集中发放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十一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合同示范文本》,山东省民营整形美容协会向全省医疗美容机构发出依法诚信经营和自觉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倡议。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民营整形美容协会有关人员参加活动。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社会公众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进入“合同示范文本库”下载查阅示范文本电子版。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加大《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行力度,积极推动医疗美容服务市场有序运行、良性发展。同时,要求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规范行业行为、实施行业自律、开展行业自查自纠,引导医疗美容机构依法诚信经营。目前,全市170余户医疗美容机构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与消费者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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