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水务局组织进行青海省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海东市互助县、乐都区)移民安置初验工作
受市政府委托,6月30日,海东市水务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乐都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互助县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以及3名特邀专家,召开了青海省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海东市互助县、乐都区)移民安置初验会议。
为切实做好北干渠一期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确保北干渠一期工程建设任务顺利实施,推动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会前,市水务局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通过实地查看充分了解互助县丹麻镇哇麻村、乐都区达拉乡马圈沟村的移民安置情况,对存在的“乐都区达拉乡部分耕地未恢复”、“乐都区达拉乡部分耕地及压损硬化道路未恢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判,为初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上,与会人员讨论通过了移民安置初验委员会人员名单。参验人员认真观看了北干一期工程影像资料,全面听取了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建设管理局移民安置自验及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及设计单位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报告、实施单位青海省引大济湟工程建设管理局的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监督评估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征求了乐都区和互助县各参会单位及验收组验收意见,认为湟水北干一期(海东市互助县、乐都区)移民安置初验)工作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规程》(SL682-2014)要求,具备初验的条件,一致通过了移民安置初验报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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