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征地补偿标准出炉!最高58560元/亩!
为什么要调整征地补偿?
每个县(市、区)补偿多少?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由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两部分构成
各县(市、区)内分区域年产值标准
是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
(各县、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见附表)
以下几点你必须知道
(一)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行政辖区内除基本农田以外的集体农用地。
(二)非农业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农用地时,根据土地所在县(市、区)的区域位置确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
(三)本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青苗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植被恢复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
(四)因国家经济建设或地方公益性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等农用地的,可参照本标准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五)征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补偿倍数的上限支付土地补偿费。
(六)耕地开垦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按照调整后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我省已规定的倍数测算。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运城13个县市区补偿标准
招聘 万荣 稷山
稷山公开招聘58名全额事业人员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一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名全额事业工作人员(其中:党群系统10名,政府系统48名),此次招聘工作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为我县一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名,各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详见《稷山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和《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报名条件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系1987年7月26日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及以下系198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学生处(系)出具的学籍证明。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 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参考《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在编在岗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 信;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的没有取得合格证,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8时至2018年7月30日下午18:00(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稷山县西北街小学
4、咨询电话:
稷山县委组织部:0359-5528772(解答党群系统招聘事宜)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9-8707771(解答政府系统招聘事宜)
详情查阅:稷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jishan.gov.cn)《稷山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三、声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稷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7月20日
稷山县党群系统2018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党群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名全额事业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共分6个岗位,招聘名额为10名。具体为:详见附件一《稷山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 月 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2年 月 日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 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 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参考《山西 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学生处(系)出具的学籍 证明;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 更。
2、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 完成,报名结束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 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 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 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需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 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考试
考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资格复审及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数量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岗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并进行公示。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无异议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有效数字。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基本素质。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综合排队
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 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3位小数。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综合成绩60分。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⑴体检: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国家公务员体检适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⑵考察: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3)公示: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的情况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对群众反映、举报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 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组织部门审核,县领导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由组织部门和各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 见。考核合格者,报请县领导审批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毕业手续齐全后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稷山县党群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德谋(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郑伟华(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崔峰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维红(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朱建虎(教科局局长)
黄义虎(编办主任)
张喜平(财政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郑伟华(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兼)
成 员:南彦武(人社局副局长)
杨栋柱(教科局副局长)
李婷婷(组织部干部科长、干部综合科长)
赵孝民(人社局人力资源股负责人)
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拟定招聘方案、业务指导、核准备案、监督检查、考试考务、组 织报名、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和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其他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参与并做好 招聘相关工作。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晋人社厅〔2012〕53号文件和晋人社厅〔2018〕5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59-5528772
监督电话:13934872637(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359-55123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本《实施方案》由稷山县党群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
服务基层表.doc
稷山县组织部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稷山县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名全额事业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为全额事业单位,共分29个岗位,招聘名额为48名。具体为:详见附件一《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 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参考《山西 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 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学生 处(系)出具的学籍证明;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 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2、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报考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7年 月 日以后出生,报名费100元。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 完成,报名结束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不达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 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 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 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当地乡镇党委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直接参加报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18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 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 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考试内容:
笔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数量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并进行公示。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
资格复审无异议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有效数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基本素质。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综合排队
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 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3位小数。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综合成绩60分。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⑴体检:体检在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国家公务员体检适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⑵考察: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的情况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对群众反映、举报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 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人社局审核,县领导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由人社部门和各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 考核合格者,报请县领导审批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待毕业手续齐全后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稷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吴 宣(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德谋(县委组织部长)
郝 冰(政府副县长)
南选智(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红新(政府办主任)
张维红(人社局局长)
朱建虎(教科局局长)
崔峰广(纪检委副书记)
张喜平(财政局局长)
黄义虎(编办主任)
各招聘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维红(人社局局长兼)
副主任:南彦武(人社局副局长)
杨栋柱(教科局副局长)
赵孝民(人社局人力资源股负责人)
招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具体事宜;人社局负责拟定招聘方案、业务指导、核准备案、监督检查、考试考务、组织报 名、资格审查;纪委驻人社局、各用人单位纪检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政府办、教科、编办、财政、公安等部门,按各司职责参 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六、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和晋人社厅发(2018)5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59-8707771
监督电话:
县 人 社 局:0359-5522403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18203591818
本《实施方案》由稷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稷山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2018年6月29日
万荣交通警察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录交通协管员50名(男性);警车驾驶员6名;文秘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交警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在18—30周岁,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吃苦耐劳,无犯罪记录,有良好的工作作风;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身高1.70以上;
3、同等条件下,公安、司法、法律中文、文秘专业的毕业生、退伍士兵或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持有C照以上驾驶证的优先;
4、文秘人员,男女不限,年龄不限;
5、驾驶员准驾车型“B1”以上含“B1”2名,准驾车型“C1”以上4名;驾龄在三年以上的优先,且无交通事故违法记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者在交警岗位自动离岗的人员;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过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万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李晓华
联系电话:13835890444。
联系人:武克军
联系电话:15035953444。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退伍证、获奖证件等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9张。
四、工资待遇
1、交通协管员、警车司机、文秘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个月;
2、正式录用后,根据工作岗位、能力和表现,分类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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