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討亞里斯多德的修辭理論。 我們首先探討修辭學在古代世界的角色。 然後,探討了亞里斯多德的開創性著作的結構,修辭,以及修辭學與辯證哲學的關係。 最後,本文最後考慮了亞里斯多德對西塞羅的影響,西塞羅可以說是最著名的古代修辭學家和演說家。
什麼是修辭學?
在古典時期,修辭是利用說服來影響公眾輿論和決策的正式藝術。 它被認為是政治家、律師和其他公共演講者的基本技能。 修辭學是一門需要學習、研究和組織的學科。 雖然當今的話語經常將修辭描述為個人偏好問題,與個人的公開演講風格相關,但古代修辭本質上更具說教性和僵化性。
修辭學的研究通常包括對修辭手段的探索,例如修辭手法、邏輯推理和論證策略。 亞里斯多德透過他對修辭學的處理在這門學科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他的工作超越了技術細節,深入研究了有效溝通背後的基本原則和目標。
亞里斯多德的修辭學分類:說服工具和言語種類
哲學解釋 亞里斯多德的著作關於修辭學的研究最近才出現,特別是在亞里斯多德學術的更廣泛背景下。 這種發展可以部分歸因於人們日益認識到亞里斯多德的修辭學與其邏輯、語言和論證理論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 人們對作為修辭學的哲學概念的高度興趣也推動了這一趨勢,挑戰了哲學只關注必要或客觀真理的觀點,而是強調了哲學透過話語參與意義建構。
雖然亞里斯多德關於修辭學的主要著作位於標題適當的著作中。修辭,他的其他著作對於理解他的整個修辭學理論也具有重要意義。 的結構修辭正如 Christof Rapp 簡潔地總結的那樣,它由兩個主要部分組成,每個部分又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關注修辭學家可以使用的說服手段:言語的特徵、聽者的情緒狀態、論證本身。
第二部分旨在分析各種言語類型。 首先,是在審議大會上發表的演講,通常試圖警告或建議,因此旨在倡導某種特定的集體行動。 這種類型主要關注未來和潛在的未來事件。
第二種類型包括司法演講,它遵循高度結構化的法庭形式,其中演講是法律訴訟中的關鍵事件。 司法演講涉及的是過去的事件而不是未來。
最後,還有流行演講,這個術語現在在英語中用來表示具有顯著修辭或演講共鳴的演講。 亞里斯多德對該術語的使用意味著這些演講屬於純粹修辭的範疇,與集會或法庭演講不同。 例如,葬禮演說就是流行演說的一種形式。
修辭學與辯證法的關係
理解亞里斯多德的修辭學也意味著理解其對應物,即辯證法。 辯證法適用於私人或學術環境,修辭學則適用於公共環境。 辯證法涉及捍衛自己的論點或攻擊他人的論點,而修辭學則涉及捍衛自己或攻擊他人。
當然,很多時候,攻擊一個人和攻擊他們的論點之間沒有明顯的區別,因此修辭學和辯證法之間也沒有明顯的區別。 通常,同一個說話行為涉及兩者。
亞里斯多德對辯證法的定義嚴格地將其局限於對特定主張的檢驗或對一組特定命題的一致性的檢驗,這與更正式的邏輯實踐密切相關。 修辭學和辯證法都涉及不屬於某個特定類別或特定科學對象的事物的研究。 也就是說,不依賴亞里斯多德試圖建立的科學知識原理。 相反,他們依賴不真實的前提初步證據; 它們依賴協議,更具體地說,依賴半強制性協議的形式,這是適當論證的作用。 他們關心的是反對意見的解決。
鑑於反對不是必然的問題,而是在公眾輿論的背景下完全取決於環境,修辭和辯證法都參與了一種偶然的知識形式,這將它們與科學理解區分開來,而在亞里斯多德看來,科學理解是客觀的。 這裡,科學的定義部分是根據其主題的明確性質,部分是根據被視為科學知識的知識類型。
修辭的關鍵:引導現有的信念與情感
雖然修辭或辯證法的主題沒有嚴格限制,但可以為兩者制定一致的方法論。 修辭和辯證法都在公認的觀念範圍內運作,因此它們不一定會產生全新的概念。 這是它們與科學不同的另一點:科學觀察經常導致新穎和令人驚訝的想法的引入。
修辭學與辯證法的區別在於它利用普遍持有的觀點,有效地引導它們,而辯證法允許訴諸專業知識並與更有見識的對話者(不一定是公眾)進行接觸。 然而,修辭學和辯證法都有共同的興趣,即在公認的信念和對這些已經接受的信念的分析中得出的見解之間建立聯繫。
此外,修辭可以藉鏡辯證法並建構植根於哲學方法論的論點。 這是我們在亞里斯多德和柏拉圖的辯證法概念之間可以找到的相似之處之一:哲學論證具有超越其自身的相關性,並且可以積極影響公共事務。
關於亞里斯多德對修辭學的處理,仍有待解決的一個問題是研究它的目的。 出現了各種看似合理的答案。 是為從事公開演講的人提供指導嗎? 是對一篇好演講的構成要素的分析嗎? 還是它深入探討了道德高尚言論的道德向度?
亞里斯多德的修辭及其對西塞羅的影響
亞里斯多德對後來的羅馬修辭學家的深遠影響是不可否認的。 西塞羅可以說是其中最著名的,很大程度上借鑒了亞里斯多德的思想。 為了理解亞里斯多德的修辭理論如何影響後來的修辭學家和演說家,有必要總結西塞羅自己的修辭觀並檢視其與亞里斯多德理論的關係。
西塞羅極為重視發明,認為這是修辭過程中的初始和關鍵步驟。發明需要發現並選擇令人信服的論點和想法來支持自己的觀點。 請注意這對發現概念的強調:正如亞里斯多德強調與觀眾預先存在的假設進行接觸的必要性一樣,西塞羅也強調了徹底研究和分析的重要性,以揭示對特定觀眾最具說服力的論點。
此外,西塞羅強調以邏輯和連貫的方式組織和建構論證的重要性。 他提出了一個由五部分組成的框架,稱為「修辭準則」:引言(開始), 事實的敘述 (敘述), 分配 (分割), 證明 (確認)和結論(結束語)。 這種系統化的方法促進了後來許多演說家的演講的組織和撰寫。
西塞羅認為,雄辯和有說服力的語言在有效的修辭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例如,他強調演講流暢的重要性。 他也主張使用各種修辭手段,如隱喻、明喻、反問句等。 這些「技巧」旨在增強普通演講的影響力。
現在我們可以將其與亞里斯多德的觀點進行比較。 亞里斯多德對修辭的理解是將普遍接受的信念轉化為廣泛而令人信服的論點,而西塞羅對修辭的理解是將普通言語轉化為適合公共話語的高級形式,兩者之間存在類比。
整體而言,亞里斯多德的修辭理論給後來的修辭學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記,西塞羅就是一個顯著的例子,他對修辭作用的強調就證明了這一點。發明,邏輯組織,有說服力的語言,以及修辭手段的高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