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遭“美化” |
报告期内,隆华传热与其控股公司洛阳福格森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格森”)难脱“美化”报表的嫌疑。 |
招股书资料显示,福格森成立于2007年11月,李延发(李占强之配偶李炎亭之兄长)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2008年,该公司营业成本为1537.93万元,但其向隆华传热采购金额却达到了834.57万元,占54.27%,可谓是“两肋插刀”。考虑到隆华传热2008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只有2038.64万元,如果少了福格森的襄助,肯定要难看一些。 |
当然,隆华传热在得到自己兄弟鼎力相助的同时,对自家人的帮助实际上也毫不含糊。招股书显示,2008年~2010年,隆华传热向智明铸造采购金额分别达到了551.73万元、837.99万元和671.14万元,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58.60%、67.66%和67.90%。 |
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在此得到充分体现。招股书资料显示,智明铸造法人李治明先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兄弟)持有该公司97.5%的股权。只不过,这样的做法,对于产品质量的控制等,是否有利? |
股权激励费用遗漏 |
招股书显示:2010年1月18日,经隆华传热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晓强、刘岩分别以232.5万元认购135万股,折合每股1.72 元人民币,公司股本由5000万股增加至5270万股。2010年1月29日,经隆华传热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中国风投、上海石基、中国汇富、汇鑫茂通等四名法人股东以货币资金增加出资3504万元,共认购730万股,折合每股4.8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变为6000万股。 |
两次增资前后仅隔11天,而公司员工的认购价格显然比外部股东的认购价低了许多,因此这应该属于股权激励性质。而由此产生的股权激励费用,如果参照第二次增资4.8元/股的价格计算,应为270×(4.8-1.72)=831.6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16.31%。从其招股书中显示的财务数据来看,公司并未对该部分股权激励费用作出确认。虽然不到1000万元的费用对同期利润影响并非举足轻重,但需要留意的是此前就有维格娜丝等企业因股权激励费用的问题被拦在IPO大门之外。 |